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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全国工商联关于“班子建设好、团结教育好、服务发展好、自律规范好”的统一部署,加强我县外埠商会、行业商会组织建设,建立科学量化的奖励考核体系,特制定本考评奖励办法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一、制定目的、意义
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和“立足实际、注重实绩”的原则,通过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,倡导和树立新导向,促进商会自身建设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有序化发展,完善基层商会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发展”的功能,提升基层商会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,推动商会进一步当好党和政府助手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,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,为开启“老区振兴看遂川”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《实施办法》适用于所有归口县工商联(总商会)管理,依法经民政部门注册的外埠商会、基层(行业)商会。
三、主要内容
(一)明确了考评内容及分值分布
对商会的工作考评,主要是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,突出积极投身服务于县域经济、招商引资、乡村振兴、公益事业等经济社会各方面,分基础工作和加减分两块赋分,其中组织建设、会务工作、党建工作、宣传推介遂川、社会公益事业五个大项16个小项的工作赋基础分值80分,加分因素、减分因素两个大项13个小项的优绩加分上不封顶。
(二)明确了考评办法及考评频率
本《实施办法》规定,对商会的考评采取基层商会先自评申报、县工商联(总商会)再综合评定的自下而上方式进行。各基层商会每年12月上旬完成自评自测并报送申报资料,县工商联(总商会)每年12月中旬分组进行考评打分。
(三)明确了等次评定及奖励标准
由县工商联(总商会)依据各商会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成绩,对基层商会进行等次评定,并在县工商联年度执委全会上进行表彰。本着对遂川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较大贡献的原则,分两类进行表彰。一类是外埠商会。一等奖1名,奖励30万元;二等奖2名,各奖励20万元;三等奖2名,各奖励10万元。二类是基层(行业)商会。一等奖1名,奖励10万元;二等奖2名,各奖励5万元;三等奖2名,各奖励3万元。